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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十岁。在师门的日子枯燥而乏味,每天就是练功背口诀。而我天性好动,喜欢跑跑这里,逛逛那里。看看小说介绍
那一年我十岁。在师门的日子枯燥而乏味,每天就是练功背口诀。而我天性好动,喜欢跑跑这里,逛逛那里。看看_从今天起踏入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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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主角: 小易 飞燕 肖战 龙琦 老俞 阿纯 剑光 军汉 韩姐 银剑

相关标签: 古代 对话 轻松搞笑 爱情 江湖 梦想 失去 我的 小说

最后更新:2023/5/3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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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那个风起云涌的江湖,那个承载着无数人梦想的江湖。曾经有一份傻傻的爱情放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一旦失去却追悔莫及。

内容摘要:那一年我十岁。在师门的日子枯燥而乏味,每天就是练功背口诀。而我天xìng好动,喜欢跑跑这里,逛逛那里。看看山后的梅花鹿,逗逗山前的白猿。[易烊千玺]:我时常去大师兄练剑的地方偷看,记得他白衣胜雪,卓立于桃花林之中。一柄银剑寒光闪动,引得落英缤纷。最后剑光在身周一绕后归鞘,衣襟飘飘的对我微笑,他知道我在偷看他练剑。可这一年,我终于再也看不到大师兄练剑了。听同门师兄弟说,他是学成下山闯荡江湖去了。可他一句都没有和我提及,只托人把他珍若xìng命的银剑jiāo给了我,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他。那一年我十三岁,我还是常常去后山桃林走走,看看能不能再见大师兄。可终于是物在人非,现在只有二师兄在那里练功,二师兄耍得一手好醉拳,施展开来如梦似幻,虎虎生风。可这一年,我也终于看不到二师兄了。他也艺成下山,去了那个涛起云涌的江湖。他也托人带了一样东西给我,是他珍爱的酒葫芦,以后我也再也没有见到他。那一年,我十五岁,我也终于要下山闯荡江湖了。师傅把我叫到身前,递给我一样东西,我一看到这个东西顿时明白了一切:为什么大师兄他们再也回不来了。这是一个紫檀木做的木牌,上面刻着几个大字——刺客,456!当年大师兄他们也是手持着这样的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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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十岁。在师门的日子枯燥而乏味,每天就是练功背口诀。而我天性好动,喜欢跑跑这里,逛逛那里。看看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耽美主受,重生文。攻受前世发生种种误会,而攻是傲娇或者别的总是表达不清自己的内心,受因为畏怯不敢相信攻的感情导致两人前世错过,在地震发生时,攻全力救受两人两情相悦,却因地震而亡回到婴儿的时候重新遇到了攻。真的很喜欢俩人在地震那一刻时的描写。重生后,受忘了地震的情景,只把攻当发小,后来慢慢想起前世才明白自己的感情明白攻的感情,真的平淡却甜蜜。作者文笔很细腻,人物刻画的很完整深刻,尤其几对配角的感情,很泪目。虽然平淡却温暖温馨,很甜。
匿名书友
【耽美】日常种田向,前期不错,后期感情戏欠点火候,吃起来宛如鸡肋,剧情戏注水……
匿名书友
傻白甜文,给受开了金手指,一个小学生,修复古籍旧书比专业人士还好,都没人怀疑他披的那层儿童皮是真是假,然而这个金手指也没什么卵用。除了与攻的互动增加了,两人渐渐培养起了感情,整个家庭受作为重生人士起到的作用几近于无。可看可不看,弃于78章。
ps:耽美,直男勿入。
匿名书友
这位大大写了好多年代文,品质有保障,两个少年从小到大收获甜甜的爱情
匿名书友
重生之花式装逼,格局小气,开挂生硬,好好的创业人生被作者这么一写楞是有种小人得志的low逼感。
好吧,敝开了说,那几个傀儡写的我很看不顺眼,所以毒评走人。
匿名书友
不是一般的娱乐文,猪脚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推荐⭐⭐⭐半
匿名书友
公众号【光怪陆离的幻想世界】(欢迎关注)推书:
静物新书,娱乐文,爽文,推荐给都市爽文爱好者。
匿名书友
主角是个灵魂体 大魔王 娱乐文 感觉白亏了主角这能力 这是得有多大的怨念 才导致主角有这么大的执念搞娱乐 还有看到主角的分身跟美女互动 总有一种主角被带了绿帽的感觉
匿名书友
静物新书,娱乐文,爽文,推荐给都市爽文爱好者
匿名书友
没看到太监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崩了
匿名书友
(已经明确表示太监了,订阅不够买药钱,作者也是挺苦逼的,碰到创新文,大家多多支持吧,且看且珍惜!)作者从体育运动类题材转型过来的;目前比较符合我的阅读兴趣,刨除蛋疼的夺舍类金手指,制造一批拥有自我人格的分身,主角本身就是作为一个金手指的上帝视角存在;这本书真正吸引我的地方在于,作者穿越至香港70年代,想要从下至上建立一个集制片、影视、音乐、综艺、发行于一体的传媒帝国,产业集群;对于现代的文学、影视作品不一味抄袭,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魔改与优化,最近特别喜欢这种二次创造的文抄流作品;4星推荐
匿名书友
一本试图写出新意的港娱文,但是怎么港,开头是不是略浮夸了一点,装逼的方式能不能清新一些。另外魂控这个设定有些出戏,不过已经有过成功先例也就不多批评了。
是暂时可看的幼苗,后续观察中。
匿名书友
篮球文作者写的重生娱乐文,文风很夸张,但因为最近无聊,还能读下去。吐槽过多其实会影响阅读的,但既然已经是作者的风格了,估计不会改。
另一个很难让人接受的设定是主角是“魂控怪”,并不是魂穿到哪个人身上,而是可以同时魂控多个人(固定的)。这是取自作者在篮球文的作品上的设定,我只能说,当初因为作者的设定,我就读不下那本篮球文。
这书我能读下,首先是因为无聊,其次是因为港娱熟悉。不想给3级评分,但给2级低了一点点,所以推荐但保重。
匿名书友
皮皮的女主~故事很温馨,女主性格讨喜~故事是女主穿越到反派身上,逗包子,打发时间不错
匿名书友
帅哥靓女无脑甜文,我看了差不多三分之一就跳结局了,后期主要解释了下男主和女主结婚的理由,变相撒糖。
匿名书友
三星半。
无脑甜文宠文爽文。不将就逻辑,是一本非常爽非常适合打发时间的书。
匿名书友
之前在夹子上找的文……既视感好严重,郭晶晶和徐子淇的人设吧。
但是男主对原主是真爱,却没发现女主已经换人了这一点emmmm有点,没看完,弃掉了,也许有天书荒了会再回去看。
匿名书友
越看越好看,就是目前原女主还没出现,怕出什么变故,最好把她们背景化,一点都不想看虐。
ps:男主好像本来喜欢的就是女主,女主的儿子大概也是她自己的,女主好像失忆了
匿名书友
okok刚刚看了别人的评论说原女配女主与原女主走的是徐子淇和郭晶晶人设,一搜索哎呦~还真的是这个样子咧。简单来说这本就是有钱又貌丈夫棒呆的人生赢家文,女主性格微微有点皮,全文无虐通篇狗粮。
个人观点:1.与老公六年婚姻,妻子突然性格大变,丈夫没啥反应。女主在妈妈角色的转变--好歹有一段哄孩子的篇幅,而精英丈夫却..虽然后文有交代男主与女主是如何(做梦?)定情,但是剧中六年的婚姻,虽然夫妻俩分隔两地,作者这个解释还是很生硬。
2.值得鼓励吧,曾经看过 作者的另一篇文《巨星的初恋》,女主同样穿书,和男主分分合合原因竟然是怕走书中剧情(此时男主特别深情),太过于在乎原女主。这本就没有太在乎。
匿名书友
原炮灰和男主有个孩子,很萌。但是原炮灰和男主是没有感情的,后面剧情有写到男主之所以会选择原炮灰结婚,是因为之前女主喝醉酒两次穿越过来吸引了男主,结婚后原炮灰一门心思的安静做豪门少奶奶,丝毫不在意男主,两人缺少交流,慢慢发展成相敬如宾的状态。算起来,应该算男主对女主一见钟情。